(原标题:东莞市塘厦福心食品便利店被罚款)
金融界消息,近日,东莞市塘厦福心食品便利店因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销售无标志的外国卷烟,被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5月23日,该局专卖执法人员罗嘉豪(19110052109)、黄文瀚(19110052113)等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浦龙路9号102室“东莞市塘厦福心食品便利店”经营场所内,向当事人张猛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依法检查上述经营场所,现场查获卷烟红双喜(听装南洋)3小罐、白沙(精品)1条、双喜(莲香)1条。当事人张猛持有该局核发的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4419001127373),但现场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
东莞市塘厦福心食品便利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通告的批复》(国函[2000]13 号)附件第二条,构成了违规行为。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国产真品卷烟进货总额 235 元 5%的罚款 11.75 元;没收无标志外国卷烟 3 小罐。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塘厦福心食品便利店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A4GXHT1X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张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烟处﹝2024﹞第5-053号违法行为类型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销售无标志的外国卷烟违法事实2024年5月23日,我局专卖执法人员罗嘉豪(19110052109)、黄文瀚(19110052113)等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浦龙路9号102室“东莞市塘厦福心食品便利店”经营场所内,向当事人张猛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依法检查上述经营场所,现场查获卷烟红双喜(听装南洋)3小罐、白沙(精品)1条、双喜(莲香)1条。当事人张猛持有我局核发的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4419001127373),但现场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通告的批复》(国函[2000]13号)附件第二条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一、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国产真品卷烟进货总额235元5%的罚款11.75元;二、没收无标志外国卷烟3小罐。罚款金额(万元)0.00117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0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8-02处罚机关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低息配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