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市南城如梦食品店被罚款 0.01 万元)股票实盘配资公司
金融界消息,近日,东莞市南城如梦食品店因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被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2024 年 4 月 26 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局专卖执法人员幸海红(19110052018)、卢浩潮(19110052038)等向现场负责人詹西湖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依法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坡头西区南三巷 3 号 102 室东莞市南城如梦食品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经营的玉溪(初心)、白沙(硬精品三代)、金圣(滕王阁?紫光)等 5 个品种,共计 10 条卷烟,当事人詹秋香持有我局核发的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4419001117391),但其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
东莞市南城如梦食品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构成了违规行为。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国产真品卷烟进货总额 1840 元 8%的罚款 147.2 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南城如梦食品店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55Q9X15M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詹秋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烟处﹝2024﹞第1-020号违法行为类型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违法事实2024年4月26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局专卖执法人员幸海红(19110052018)、卢浩潮(19110052038)等向现场负责人詹西湖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依法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坡头西区南三巷3号102室东莞市南城如梦食品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经营的玉溪(初心)、白沙(硬精品三代)、金圣(滕王阁?紫光)等5个品种,共计10条卷烟,当事人詹秋香持有我局核发的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4419001117391),但其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国产真品卷烟进货总额1840.00元8%的罚款147.2元。罚款金额(万元)0.01472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8-02处罚机关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股票实盘配资公司